全自动工业分析仪检定规程
检定项目与方法1 外观及通电检查
目视检查外观是否符合5.1要求;通电后观察仪器自检程序是否正常,软件能否正常启动及设置参数。
2 水分测定示值误差
步骤:选用水分含量已知的标准煤样,按仪器操作规程重复测定3次,取平均值。
计算:示值误差=(仪器测定平均值-标准值)/标准值×100%。
判定:误差≤±0.3%为合格。
3 灰分测定示值误差
步骤:选用灰分含量已知的标准煤样,重复测定3次,取平均值。
计算:示值误差=(仪器测定平均值-标准值)/标准值×100%。
判定:误差≤±0.3%为合格。
4 挥发分测定示值误差
步骤:选用挥发分含量已知的标准煤样,重复测定3次,取平均值。
计算:示值误差=(仪器测定平均值-标准值)/标准值×100%。
判定:误差≤±0.5%为合格。
5 重复性
步骤:用同一标准煤样连续测定6次,记录水分、灰分、挥发分结果。
计算:极差值=最大值-最小值;
判定:极差值≤标准值的1/10为合格。
6 恒温稳定性
步骤:设定高温炉温度为815℃(灰分测定温度),保温30分钟后,每5分钟记录一次温度,连续监测1h。
判定:温度波动≤±1℃为合格。
7 天平精度
步骤:用标准砝码(0.0001g~1g范围)校准天平,记录示值误差。
判定:最大允许误差≤±0.0002g为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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