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排烟风机控制箱规范要求
消防排烟风机控制箱的规范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,以下是关键要点:1.基本规范依据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
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116-2013)
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》(GB16806-2006)
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-2017)
2.控制箱功能要求
自动控制
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,接收消防控制室的信号自动启动。
火灾时,由报警系统的“联动模块”或“专线”直接触发排烟风机启动。
手动控制
控制箱应设手动操作按钮(如启动/停止),并具备机械应急启动功能(即使控制电路故障也能强制启动)。
消防控制室应能通过多线制控制盘远程手动控制。
状态反馈
需将风机的运行状态(运行/故障)、电源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。
3.电气设计要求
电源与配电
应采用消防电源(双电源末端切换),并符合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052)。
控制箱内需明确标识消防设备专用回路。
保护装置
过载保护仅报警不跳闸(确保火灾时持续运行),但短路保护应动作。
需设置隔离电器(如隔离开关)和短路保护装置(如断路器)。
线路要求
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缆(如NH型)或矿物绝缘电缆(如BTTZ)。
4.安装与标识
安装位置
宜设在风机房内或就近的专用消防电气控制室,避免安装在潮湿、腐蚀性环境中。
标识与防火
控制箱表面应清晰标注“消防排烟风机控制箱”及操作说明。
箱体应满足防火要求(如IP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)。
5.其他要求
防烟与排烟模式
需与防烟系统联动,如排烟阀开启后自动启动对应风机。
定期测试
控制箱应支持手动定期测试功能,确保风机正常运行。
6.验收与维护
验收时需测试自动/手动启动、联动逻辑、状态反馈等功能。
定期检查控制箱线路、触点、继电器等元件,确保无锈蚀或松动。
注意事项
具体设计需结合项目实际,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特殊要求。
控制箱的元器件(如接触器、继电器)应选用消防认证产品(如CCCF认证)。
如需更详细的技术参数(如电压、电流匹配等),建议参考上述国家标准的具体条款或咨询专业消防电气工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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